司尔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