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 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证据,是凯龙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883 号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