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 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 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