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主席 由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