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宇信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