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 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和指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