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