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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测评和专项监督测评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和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