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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金道先生、唐长江先生及高学平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 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