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盟固利的 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盟固利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 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 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4 月 18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盟固利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 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