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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亿纬锂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00014EVE(300014)2024-10-24 11:34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 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 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10705-00004 号 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惠州亿 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纬锂能")的委托,为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第四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现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