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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519SHUNYU WATER(301519)2024-10-24 10: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 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 会 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