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 20.9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 86,147.8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3,748.5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6,67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