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