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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1519SHUNYU WATER(301519)2024-10-24 10:0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经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