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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到会 3 人,会议由公司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戴新民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委 员认真审查了公司提交的《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