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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华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次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齐鲁华信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齐鲁 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齐鲁华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