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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