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委员会的有关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为两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