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600187ICW(600187)2024-10-23 10:24

〔2024〕191 号 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当事人: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A 股证券代码:600187;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 ──────────────────────── 姜 雷,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 (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 尹 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 彦,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丁宏伟,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庄建龙,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章 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3-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 2022-035)才予以披露。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黑龙江国 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