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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796CAISSA TOURISM(000796)2024-10-29 11:56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