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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002037Poly Union(002037)2024-10-30 12:0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保 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 债券。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公司信 用类债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 贺性、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