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8月 9 日止 上 母 有 有 的 V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必二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 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22 号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止《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