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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首开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376BCDC(600376)2024-11-18 12:0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一月修订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