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华达科技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华达科技申请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华达科技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华达科技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 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 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相 关更新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出具补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