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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堃 顾 宇 杨 贤 卢宇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核查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 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 交所退市。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公司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