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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年 11月 15 日、11 月 18 日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 你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后,经公 司自查和问询实际控制人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现就你公 司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 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 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 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 周海江 2024 年 11月 18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 U.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115 RE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