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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红豆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 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