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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791BEH-P(600791)2024-12-25 08:58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6-10) 65511122 传真: (86-10) 65530601 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4】第1225号 致: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4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 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