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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000629Pangang (000629)2024-12-02 12:27

1、投资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 率和收益水平,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攀钢集 团创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钒钛股份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业务情况概述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产品风险评估 F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如果证券公司发生公司破产, 无力 偿还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