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撒旅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000796CAISSA TOURISM(000796)2024-12-06 11:1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运作,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 召开。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