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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335Sinomach Auto(600335)2024-12-23 07:37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董事会在委员 中任命。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 下简称 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