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受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保利联合化工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和承诺,即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 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为真实、准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