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吕军旺律师、王腾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见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 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CHINA COMMERCIAL LAW FIRM. GUANG DONG 深圳市福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