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 求,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服务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 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 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财务总监担任工作小组组 长,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和审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具体负责金融服 务业务风险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业务风险。 第三条 金融服务业务预防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融 服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