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抵销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抵销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盟固利债权债 务抵销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盟固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 与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盟固利")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由荣盛盟固利租赁北京公司工业厂房,年租金 为 6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2 年(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止), 7,200.00 万元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