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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盟固利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这一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 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约定,2025 年度公司及其各级附属 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2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