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被处罚单位: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5MA2YMR2N6B 法定代表人:林惠霞 被处罚人:王维 身份证号:14010519840825**** 经查明:你(单位)建设的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三 期)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土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工程产值确认审批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行政执法询问 笔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证据证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漳泰建 工告﹝2024﹞001 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 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 提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 本局认为:你(单位)之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