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五 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矿新能"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五矿新能 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3,2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2,341,037.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