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使用的简称和释义与《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和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2 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华电国际)委托,担任华电国际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80% 股权,向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 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 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 司 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 有限公司购买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