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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629Arcplus(600629)2024-12-27 11:41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分析 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 展和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积极践行 ESG 发展理念,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 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