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华建集团十一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杨德红 | 1 C P | 1 | | --- | --- | --- | | 计安平 | フ ﻫﻪ t Ep | 17 | | 宋晓燕 | 10 | 190 X |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乘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纂投项目部分重新 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纂",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