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监事组成,其中有1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 代表,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 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1 第一条 为完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 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安井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前述 人员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