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润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