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润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宏润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