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有色路嘉禾雅园 1 幢 1 单元 801 号自有闲置住宅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 行公开挂牌转让。通过网络竞价最终包玺芳女士摘牌,包玺芳女士依法作为受让 方受让房产,认购的住宅建筑面积为 143.33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1.97 平方 米,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52.49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受让方包玺芳女士为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