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 年 4 月至 9 月,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 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 549.36 万元,存在将 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将 549.36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六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 董事会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 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国华、陈静波、吴超群、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 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 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行为, 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