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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282Agt(603282)2025-01-10 16:00

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以及勤 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 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假设: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1. 上述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 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上述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上述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 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