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修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