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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6-10) 65511122 传真: (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5】第0117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载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本所律师认为 ...